支持京津冀、东北地区防汛救灾 上交所推出15条举措

据上交所8月11日消息,按照中国证监会党委的有关安排,上交所结合今年3月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为市场办实事项目清单》(以下简称《项目清单》),针对受灾地区和投资者精准升级支持举措,推出15条务实举措,从多元融资支持、优化市场服务等多方面,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切实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一是支持受灾地区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和发行承销业务正常进行

1.在既有支持拟申报沪市首发、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的企业通过视频等线上方式开展预沟通的基础上,支持受灾地区拟申报发行人、中介机构提交项目申报、问询回复等相关文件时,因受灾情影响、无法统一签名的自然人,可以通过提供签字页电子扫描文档方式办理。因灾情影响无法及时回复审核问询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出中止审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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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免费的“云上市”服务,鼓励受灾地区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发行上市时间,优化网上网下路演方式。鼓励发行人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开展免费网上路演。

二是支持受灾地区债券业务开展

3.针对受灾地区的经营主体,提供多元债券融资服务支持。支持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救灾重建的“防汛救灾专项债”。支持受灾地区利用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公募REITs等产品融资,适当放宽相关业务办理时限。

4.对受灾地区债券发行人建立发行服务绿色通道,即报即审,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

三是保障受灾地区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业务正常进行

5.为解决受灾地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操作业务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上交所设立信息披露操作业务全天候咨询热线电话(021-68601636)。

6.上市公司因灾情影响无法使用EKey通过日常业务管理系统提交信息披露文件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交。信息披露文件因灾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供实体签章的,可以暂以电子签章等代替或提交相关说明。

7.及时排摸受灾情影响的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的受灾情影响情况,制定信息披露应急预案,由专人服务对接,保障受灾情影响公司顺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防汛防灾期间,加大力度支持受灾地区上市公司举办业绩说明会等路演活动,予以绿色通道服务。受灾情影响的上市公司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律师因灾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

9.鼓励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对于积极支持防汛救灾工作的上市公司,将在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予以充分考虑。

四是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10.在已全面免收沪市上市公司2023年上市初费、上市年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费、CA证书使用费等全部费用的基础上,针对受灾地区因受灾影响对投资者服务能力的上市公司,可免费提供上证云资源应急支持。

五是提升监管温度

11.受灾情影响的市场主体在纪律处分和复核程序中,可以申请远程视频听证、延期听证和延长证据材料提交时限。在办理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时,受灾地区市场主体可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股权协议转让已有材料,并接收反馈材料补正意见,待全部电子版材料确认齐全后,可一次性寄送书面材料。

12.支持受灾地区会员采取措施确保业务平稳运作。加强与会员单位的沟通,了解灾情对会员客户交易管理工作的影响并及时协助解决。支持受灾情影响的会员通过线上方式开展客户交易管理和监管协同工作。会员单位因受灾严重导致监管函件无法及时回复的,可向本所申请适当延长时间。

六是向受灾地区和投资者提供全方位市场服务

13.加大力度支持受灾地区政府部门依托上交所星企航在线平台助力创新创业企业加强投融资信息对接,充分用好资本市场。

14.畅通投资者诉求反映渠道,受灾地区投资者可通过投资者服务热线(400-8888-400)、电子邮件(gzrx@)、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留言等非现场方式向本所咨询问题、反映诉求。本所将耐心、用心、细心解答投资者诉求,及时跟进诉求处理进展。加强投资者线上教育服务,持续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互联网渠道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宣传,满足受灾地区投资者在线学习需求。

15.充分发挥上交所公益基金会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平台作用,加大捐赠力度,积极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